1、侵权小米商标赚2000万,最终被判罚5000万!
今年的618,小米公司的战绩非凡,销售额达64.8亿。除了战绩惊人,在商标保护上也不甘落后,堪称“侵权驰名商标的典型案例”。
2018年11月13日,法院受理小米控诉中山奔腾电器有限公司、中山独领风骚生活电器有限公司商标侵权一案。两被告使用“小米标识”,构成商标侵权以及不正当竞争,并恶意抢注“小米生活”等商标,销售8000多万产品,利润额达2000多万。
要知道,小米公司的“小米”商标,特别是在9类产品上,在2011年就已经是驰名商标,驰名商标是可以跨类别保护的。两被告使用的是属于11类商标,属于驰名商标保护范围。
小米起诉认为两被告在整体上模仿了小米,攀附小米知名度,容易引起混淆。虽然两被告提交不少证据证明自己不存在侵犯小米商标,但是法院最终还是判定小米胜诉,并根据两被告销售额8000多万,实际利润2000多万,按照侵权数额2倍赔偿,共计5000多万!
侵权一时爽,赔偿两行泪。小编提醒,在商标的注册申请上,以及产品的推广营销中,一定要先查询类似商标,并分析对方是否已经是驰名商标了。
2、维也纳商标因名字“崇洋媚外”,被勒令改名!
日前,海南省民政厅发布《关于需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清单的公》,将整治崇洋媚外、刻意夸大、怪异难懂和重名同音等四大类不规定的地名。
海南省成为广州、西安等地之后,又一发布“整治不规范地名清单”的地方。因为清单中含有15个维也纳酒店门店名称,引发维也纳酒店与海南民政厅之间的争议。
维也纳酒店在获悉自己上了清单之后,第一时间在社交平台发布澄清声明,宣称“维也纳酒店”是经国家工商局认证合法注册的商标。因此对进入整治不规范地名清单一事,向海南省民政厅提出异议。
一层石激起千层浪。随着网络舆情的发酵,19日下午海南省在海口召开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情况通气会。
海南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:维也纳是属于注册商标,但商标不能做延伸、作为地名标识。譬如,在地图上就不能把地理位置名称标注为维也纳,因为它只是一个商标。
这事也给广大企业提了一个醒,商标起名不能随心所欲,要避开《商标法》规定的“雷区”。不然辛苦半天,商标也无法通过审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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